经管学院《经济法》课程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

作者:   时间:2010-12-16   点击数:

按照经管学院《经济法》课程组教学实习的具体安排,2010年12月8日由陈娆老师授课的2009级会计专业的部分学生到北京市东城法院进行《经济法》课程的案例旁听实习。

同学们早早来到东城区法院,在法院讲解员的带领下,首先参观了东城区法院的案件展览。

随后同学们旁听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——北京分公司与北京市隆福寺大厦关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纠纷一案。案件是由空坠落物砸损停放在北京市隆福寺大厦的车辆而导致车主、保险公司和北京市隆福寺大厦负责人三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,因案情相对复杂,庭审当天未能宣判。

同学们在旁听案件的过程中,一方面认真听取案情,一方面做了详细笔记。因当庭没有宣判案件审理结果,同学们返校后,针对案件实情进行了深入而激烈讨论,并就各自的体会写出了一份旁听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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