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全国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简章

作者:   时间:2008-03-18   点击数:

市场营销专业已成为北京市2008年重点引进的十大专业之一,实用型营销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,掌握营销人才需的各种理论及技能知识,有助于提升我系学生的就业竞争力。现我系引进某教育机构开设国家营销师(三级)资格鉴定考试。

培训内容:职业道德、法律知识、市场营销、社交礼仪、销售、谈判、公关、市场调研、渠道管理、商品贮运、推销管理、销售促进、广告促销等;

鉴定内容与方式:营销师(三级)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。理论知识考试包括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,采用单选、多选和判断三种试题组成的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。专业技能考核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。题型有案例选择、计算和案例分析。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,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。

全国统一鉴定时间:2008年5月18日

证书颁发:鉴定合格者,统一核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,证书加贴“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”证签,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。

报名时间:2008年3月15日起至2008年3月25日止

报名所需证件: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2寸彩色照片4张。(每张照片背后都必须写上自已的姓名) 。

报名费用:850元/人(含培训费、教材费、考试费、工本费)

培训时间及地点:暂定四月份周六或周日。时间及地点请随时关注经贸系网上通知。

咨询电话:80799487,徐先生13581734972 ,桂女士13621228852

报名地点:2号楼4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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