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管学院2018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
各位导师,各毕业班:
根据“教字〔2021〕136 号-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”,及国内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呈多地零星散发,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任务依然艰巨态势,经管学院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与安全,同时按质保量完成毕业实习教学任务,现就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 毕业实习时间
经管学院2018级学生毕业实习时间定于第8学期第1周至12周,即2022年2月28日至5月22日(各专业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需求适当调整实习开展时间,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适当延长,但不可缩短实习时间,要求最少完成12周)。5月22日前,各专业完成毕业实习工作。
二、 实习目的及要求
(一)实习目的
根据《北京农学院关于落实“3+1”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》,毕业实习是指在专业技能综合实践的基础上,面向学生就业需求和未来发展路径,进行社会和行业适应能力的综合性实践实习。
(二) 实习安排及要求
1. 2022年1月12日前,学院各专业联系并至少确定3个实践教学基地的用人需求,并上报《新2手机版登陆2018级毕业实习基地名录》(附件6)。
2. 2022年1月14日至2月23日,根据《新2手机版登陆2018级毕业实习基地名录》(附件6),各系组织学生报名,指导学生与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双向选择,落实实习单位、实习内容和校内外实习指导教师等。如未申报去实习基地实习的学生,选择实习单位时要求与本专业或论文选题或就业方向对口。实习单位的选择和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确定,由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把关,各系/专业审核。各系、各位导师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,对于尚未落实实习单位学生,可先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或教研等工作,并同时进行择业。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单位,须提前填写《新2手机版登陆专、毕业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5,原则上只允许变更1次实习单位),经指导教师、系主任、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方可变更。
3. 2022年2月25日前,各专业做好学生实习单位落实和实习动员工作,讲明实习目的、意义及具体工作要求,并对实习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,严明实习纪律。同时上报《经管学院2018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安排一览表》(附件1),要求所有项目填写完整,通过站内邮件发送至王兆洋站内邮箱。
4. 毕业实习期间实行校内、校外双导师制,定期检查制度。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,各专业要加强学生实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,实习生要每周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汇报实习情况至少1次,逐日认真填写《实习周报表》(附件2)内容,即:实习日期、每天实习地点(是否属于中高风险地区)、身体健康状况、实习进度、实习内容等。校内指导教师需每周与学生联系,掌握学生实习进展和健康状况,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业务问题,提醒和督促学生完成并按时上交“毕业实习周报表”、“毕业实习总结”和“毕业实习鉴定表”(以上见附件2、3、4),并参与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。
5. 班主任和校内指导教师随时通过电话、微信、邮件等通信平台与学生沟通,了解学生生活、思想、健康状况和就业意向。各专业每两周可用多种方式进行定期检查一次实习情况,学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。
6. 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意外保险,学生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,具体如下:
1) 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区、实习单位和学校相关防疫规定,并做好个人防护;
2) 要遵守签订的《实习安全责任书》;
3) 遵纪守法、严格考勤、努力完成实习单位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;
4) 注意安全、严禁未经批准的私自外出;
5) 遵守作息时间、服从实习单位管理;
6) 同学、同事间要团结互助,不得触犯法律法规。
三、 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预案
学院高度重视是疫情防控工作,在精准掌握学生实习进展基础上,做好随时调整学生实习方案的准备。各专业、各位导师要将疫情防控因素纳入首要考虑条件,对学生进行相关注意事项强调与培训,做好实习学生心里疏导工作,向实习学生及家长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,加强健康教育,减少学生及家长的恐慌、紧张情绪,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。所有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区、实习单位和学校相关防疫规定,并做好个人防护。
(一) 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,请各位导师在对学生实习进展摸排时,建立学生实习情况台账,按时收集和查阅学生《毕业实习周报表》(见附件2)。主动与实习单位对接,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,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管理,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,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落实双方对实习学生安全保障责任。
(二) 对于已在中高风险地区实习的学生,指导教师应立即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络,实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和身体状况,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属地管理要求,就地做好防疫工作,做好心理辅导,确保实习学生安全。
(三) 如实习学生所在单位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者或确诊患者,指导教师应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备,并通知学生家长,积极协调实习单位,双方共同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处置。
四、 毕业实习考核及需提交材料
(一) 考核标准
根据各专业制定的“3+1”培养模式“1”的实施方案中的考评办法进行考核。实习结束后,校内指导教师给定毕业实习成绩,指导教师在给定成绩时要参考实习单位鉴定意见。
(二) 考核时间
2022年5月31日前,各学院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、录入以及实习工作总结等工作。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。
(三) 实习结束后需提交材料
1. 毕业实习周报表(需要校内导师签字)
2. 毕业实习鉴定表(实习单位盖章、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签字)
3. 毕业实习报告(具体格式参照附件)
上述材料收其后,装入毕业实习档案封存后以系为单位报学院。
五、 实习组织管理
毕业实习由院领导、各系主任、论文指导教师、教学秘书、毕业班辅导员和班主任共同管理,成立毕业生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名单如下:
组长:刘芳、胡宝贵
副组长:刘笑冰、张晓凤、唐衡
成员:各系主任、毕业班班主任和辅导员、教学秘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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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月7日